苏州轨道交通建设与TOD综合开发“齐步走” 相关实施意见本月施行

苏州TOD综合开发研究范围将以轨道交通场站为中心,按照一般站点500米、换乘站点800米的半径范围,结合开发项目资金平衡需要划定。苏州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苏州市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上述内容,该《意见》已于8月1日起施行。

苏州是国内首个建设和开通轨道交通的地级市。目前苏州轨道交通里程已达210公里,“十四五”时期苏州还将建设超过150公里的轨道交通线网。苏州轨道集团介绍,在既有线路中,苏州轨道交通仅有少数车辆段和场站上盖实现了TOD一体化开发,开发强度较香港、上海、成都等城市均有一定差距。与此同时,随着轨道交通成为苏州百姓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庞大的乘客流也需要进一步引导成为轨道沿线商业的“顾客流”,进而实现对苏州城市能级提升的支撑作用,并且有力地反哺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

为贯彻 TOD引导城市发展的理念,该《意见》明确,要通过同步规划、统筹实施,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城市功能结构优化,建立符合苏州发展实际的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利用模式,形成开发收益反哺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的发展机制,提升轨道交通服务水平,保障轨道交通持续健康发展。

该《意见》所称“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是在以城市轨道交通(不含有轨电车)场站为中心的一定区域内,按照 TOD理念进行城市开发。根据该《意见》,苏州TOD综合开发研究范围以轨道交通场站为中心,按照一般站点500米、换乘站点800米的半径范围,结合开发项目资金平衡需要划定。苏州TOD综合开发利用的基本原则为:统筹规划,公交优先;功能复合,集约高效;市区联手,合作推进;有序实施,安全开发。该《意见》还对苏州TOD综合开发的开发规划、开发方式、开发收益等各方面工作进行了明确。

苏州轨道集团表示,该《意见》的发布和实施,第一次在苏州市级层面构筑了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开发的“顶层设计”, 尤其该《意见》明确要求落实轨道交通场站周边土地与线路同步规划、同步开发,有望实现轨道交通建设与TOD综合开发“齐步走”,这对于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提升苏州TOD综合开发的效率与质量、实现苏州轨道交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发展能级等具有积极意义。

关于TOD

TOD(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是指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通过空间的复合利用来协调城市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交通拥堵和用地不足的矛盾,促进城市功能与交通功能的一体化发展,实现高质量与可持续的人、城、境、业融合发展。

这种发展模式顺应了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推行功能复合、立体开发、公交导向的集约紧凑型的发展要求,并已经成为国内城市发展的共识,部分城市(如成都)将TOD发展模式上升至城市发展战略的高度,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苏报融媒记者徐蕴海 规划图和效果图由苏州轨道集团提供)

责任编辑:汪财

 

文章来源:引力播